• 小学生校内摔倒受伤,法院判定学校与学生共担责

    小学生校内摔倒受伤,法院判定学校与学生共担责

    近日,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小学生在校期间摔倒受伤的事件。该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露天活动时摔倒,导致牙齿摔断、上唇受伤。事后,受伤学生母亲将学校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经济损失。 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该学生承担主要责任,学校承担次要责任,判决学校赔偿该学生部分费用共计1320元。 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2月9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王小明(化名)是平谷区某小学六年...

    发布日期:2024/12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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